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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免收取野山参15年干参野山

发布时间:2017-8-8 9:03:51   点击数:

尊敬的交易会员:

根据《“真参堂系列野山参”文化收藏品发售交易细则》及长春市诊参堂贸易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野山参(15年干参)、野山参(18年干参)”保管费暂免收取的通知》,北京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版交易中心”)同意对上述两个产品的保管费用做出如下调整:

产品名称

交易代码

保管费用暂免收取起始日期

保管费用恢复收取日期

备注

野山参(15年干参)

年9月20日

保管费用恢复收取日期以国版交易中心公告为准

《关于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文房四宝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暂免收取保管费用的特别说明》

野山参(18年干参)

年9月20日

请各位交易会员知悉,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通知!

本通知解释权归国版交易中心所有,未尽事宜国版交易中心有权修改和补充。

北京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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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产业的发展都离不开资本的支持,没有金融杠杆的撬动,任何行业都没有大的发展,文化产业也是这样。

——克越世纪

诚邀您的加盟合作携手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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